列式順序與組合
一次選取多個區域來分割時,哪些區域的算式要「併成一條總計」、哪些要各自列、算式又該照什麼順序排——這些都在放置前的「列式順序與組合」視窗裡決定。本篇說明這個視窗什麼時候出現、兩種列式方式的差別、怎麼看清單,以及怎麼用拖曳或按鈕調整。
什麼時候會出現
在面積分割面板按下「確定」後,只要一次選了兩個以上的區域,就會跳出「列式順序與組合」視窗。它列出這一批所有的區域,以及它們將怎麼列式;確認後按「確定分割」,接著在圖面上點一下計算式的位置,才會真正放置;按「取消分割」則什麼都不會放。只選一個區域時不會出現這個視窗,直接放置。

兩種列式方式
視窗最上方「是否將相同名稱項目合併計算」有兩個選項:
| 選項 | 效果 |
|---|---|
| 自動組合(相同名稱項目合併為同一計算式) | 名稱相同的區域併成一條「總計列式」:同一條算式裡依序列出各塊,最後總計出一個數字。其餘區域各自單獨列式。 |
| 不組合(各自列式) | 每個區域各自列一條算式,不做任何合併。 |

幾個細節:
預設會選哪一個?
一般情況預設「自動組合」。但只要選取的區域裡有任何一個名稱看起來像請照空間——名稱含建築面積類的關鍵字、含容積檢討用的請照空間名稱(包含自訂的)、或以使用類組代碼開頭(例如「H2集合住宅」「A1」)——整批就會預設「不組合」。選著「自動組合」時,視窗會顯示提醒:
選著「不組合」時沒有提醒文字。
原因是:併成總計列式的區域只記整批的總量、不各自記面積,而建蔽率、容積等檢討目前還不支援把好幾顆區域當成一筆,一旦組合起來,這些檢討會把它們讀成 0。這個判斷只看區域的名稱,和有沒有指定請照空間名稱無關;預設值只是建議,可以自行切換。
從「不組合」改點「自動組合」時,工具會先問:「請問您正在對容積或建築面積區域進行分割嗎?」
視窗一開啟就預設在「自動組合」時不會問,只有手動改選時才會。
看懂清單
清單有順序、名稱、戶別、類型四欄:
用拖曳調整順序與組合
清單裡的列可以直接拖曳:
| 拖到哪裡 | 結果 |
|---|---|
| 拖到某一列上面(該列出現外框) | 加入那一列所屬的組合,排在組合末端;拖到單獨列式的區域上,就和它併成一組 |
| 拖到列與列之間(出現插入線) | 調整順序:拖到某組合的成員之間或代表列正下方,就插進該組的那個位置;拖到組合最後一個成員之下、或任何代表列/單獨列之間,就成為單獨列式 |
| 拖曳代表列 | 整組一起搬動,只能放在代表列或單獨列之間,不能拖進別的組合 |
不習慣拖曳的話,下方也有兩顆按鈕:
視窗可以拉大,清單一長時比較好操作。
總計列式的區域只記總量
被併成總計列式的那幾個區域,只記整批的總量、不各自記分割面積:工具快捷面板的「覆寫面積」頁籤會顯示「總量:…」,〈自訂面積檢討工具〉匯入時也是取這個總量(同一批請組成一個區域組合,合計才不會重複計)。其他直接讀各區域分割面積的檢討(例如容積檢討選用「覆寫面積」來源時)會把這些區域視為 0,需要逐區域面積時請改用「不組合」,或把它們移出組合。
編號整批連續
不論分成幾條算式,同一批放置的單線圖塊編號都是從起始編號一路連續編下去:例如第一條算式用了 ①~④,第二條就從 ⑤ 開始。放置完成後,面板會把「用完之後的下一個編號」記在起始編號旁邊,下一批可以接著編(見〈面板導覽與計算規則設定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