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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棟別

更新於 115 年 08 月 26 日

設定棟別」是一個獨立的設定視窗,管理的是整個案件的棟別名稱清單本身——有哪些棟、名稱叫什麼,用法與〈06 設定戶別〉幾乎一樣,只是這裡管理的對象是「棟」而不是「戶」。這跟〈容積檢討工具〉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裡「把某個區域指定到哪一棟」是兩件事:要先在這裡把棟別清單建好,〈修改區域參數〉才有棟別可以選。

單棟案件通常用不到這個視窗;多棟案件請務必先在這裡把各棟名稱建好。

從哪裡開啟

容積檢討工具〉面板最上方共用按鈕列的「設定棟別」按鈕(面板變窄時按鈕會呈現只顯示圖示的狀態,詳見〈容積檢討工具〉的〈00 容積檢討工具總覽〉)。
Archicad 主選單「BIMTeki Studio → 專案設定 → 設定棟別…」。
新建專案的〈初始設定精靈〉第 4 步「設定棟別與樓層」的「設定棟別…」按鈕(此步驟只有多棟案型才會出現)。

不管從哪個入口打開,改的都是同一份資料。

視窗總覽

視窗主體是一份棟別名稱清單,右上角有「+」「-」兩顆按鈕,右下角是「確定」按鈕,介面與「設定戶別」相同。

清單同樣分成兩欄:左欄「編號」是系統自動給的序號,不需要也無法自己指定;右欄「棟別名稱」才是您要填的內容。

設置棟別視窗:右上角有「+」與「-」兩顆按鈕(未選取項目時「-」呈灰色),清單分「編號」與「棟別名稱」兩欄,逐列為編號 1、2,名稱 A 棟、B 棟,右下角為「確定」按鈕

雖然畫面看起來和〈06 設定戶別〉一模一樣,但兩者對應區域的方式不同:棟別在內部是以識別碼記錄,戶別則是直接用名稱本身對應。因此改棟別名稱是安全的,改戶別名稱則會弄丟已指定的區域——原因見下一節。

操作方式

新增棟別:按右上角的「+」,清單會新增一列,直接輸入棟別名稱(如「A 棟」「B 棟」)。
刪除棟別:選取清單中的某一列,按「-」即可移除。
改棟別名稱:直接點選清單中的項目,即可就地編輯文字。

設定完成後按「確定」,這份棟別清單就會回寫,之後在〈容積檢討工具〉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、〈03 停車位數設定〉、〈04 設定戶數、樓高、用途〉等各處要選棟別時,選單裡就會出現這裡新增的項目。

改名不會弄丟指定關係

棟別在系統內部是以固定的識別碼記錄,不是直接用名稱本身去對應。這代表:

改棟別名稱是安全的:把「A 棟」改名成「1 棟」,所有已經指定到這個棟別的區域、樓層資料,都會自動跟著新名稱走,不會因為改名而中斷或跑掉。
刪除棟別才需要小心:如果整筆刪掉某個棟別,該棟底下已經指定過去的區域、樓層資料就會失去對應,需要重新指定到別的棟別。

規則與提醒

多棟案件務必先建棟別清單:漏建、漏設會讓對應區域算不進任何一棟的合計,詳見〈容積檢討工具〉的〈11 多棟建築案型〉。
建議先建清單再指定:先把整案會用到的棟別名稱在這裡一次建好,再到〈修改區域參數〉逐一把區域指定到對應棟別。
區域要先匯入才能設定棟別:容積區域必須先匯入到〈容積檢討工具〉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的清單中,才可以在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設定棟別,詳見該篇的〈特別規則:棟別要先匯入才能設定〉。
改名安全、刪除要小心:改名稱不影響已指定的資料,但刪除該棟別會讓底下的指定關係消失,需要重新指定。
改完要按「確定」:視窗中的變動要按「確定」才會回寫。
定案後會鎖定:案件進入「定案」狀態後,本視窗會鎖定不可編輯,需先進入「變更設計」才能修改(詳見〈變更設計〉章節)。

常見問題

Q:單棟案件也需要設定棟別嗎?
不需要,單棟案件不用建立棟別清單,各面板也不會出現棟別選單。
Q:多棟案件裡,容積、建蔽是分棟算還是全案一起算?
容積、建蔽等檢討會依棟別分別彙整,也會有全案總計,詳見〈容積檢討工具〉的〈11 多棟建築案型〉。
Q:改了棟別名稱,之前設定的車位、戶數樓高用途資料會不見嗎?
不會,這些設定是綁在棟別的內部識別碼上,改名稱不會影響已經設定好的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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