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夾層的容積檢討

更新於 115 年 09 月 10 日

夾層在容積檢討裡有兩件事要看:一件是「夾層與挑空的面積上限有沒有超過」,那是〈08 面板:夾層檢討〉的工作;另一件是「夾層的面積怎麼併進容積」,也就是本篇要說明的內容。

工具的做法是:夾層不會單獨算容積,也不會單獨算進總計,而是先和它所屬的樓層(以下稱「當層」)合併成一個「當層+夾層」的小計,所有免計上限、回計與容積都以合併後的面積重算一次,最後只有這個小計列會被納入全案容積。因此〈06 面板:容積檢討〉的各層容積檢討表上,有夾層的樓層會一次出現三列

本篇說明這三列各自代表什麼、哪些欄位逐列顯示、哪些欄位只在小計列有值,以及做表格時自動文字要綁哪一列。

夾層要先在〈專案設定〉的〈05 設定樓層〉登記(把該樓層的「夾層」欄勾起來,或用「新增夾層」補一列),工具才會把它當成夾層處理。

三列一組:當層 → 夾層 → 當層+夾層小計

當某一層被登記為夾層、而且該棟在這個夾層樓層確實有畫區域時,各層容積檢討表就會把它的下一層(當層)展開成三列,由上而下依序是:

樓層欄顯示這一列代表什麼
當層例如「地上七層」當層自己的面積,不含夾層
夾層例如「地上七層夾層」(樓層清單裡取的名字)夾層自己的面積
當層+夾層小計例如「地上七層小計」兩者合併後重算的結果,只有這一列納入總計

小計列的樓層名稱,是工具自動在當層名稱後面加上「小計」兩個字產生的,不需要您在樓層清單裡另外建立這一層。

顯示上的區別:當層列與夾層列會以較深的灰色文字呈現,代表「它們只是明細、已經被小計代表」;小計列則維持一般樣式。表格最下方的「總計」列只加總小計列,不會把當層、夾層再加一次,所以不會有重複計算的問題。

沒有夾層的樓層維持原本的一列,不受影響。

容積檢討面板的各層明細表:紅框標出連續三列——灰字的「地上七層」與「地上七層夾層」,以及斜體的「地上七層小計」;三列的室內樓地板面積分別為 337.68、15.42、353.10,但陽台超過1/8、陽台(最終)、當層樓地板面積、各項回計與容積樓地板面積等欄位在前兩列都顯示「合併檢討」,只有小計列填入 27.50、44.14、380.60、346.01 等數字;其他樓層維持一列,最下方為總計列

三列各自顯示什麼

同樣一張表、同樣的欄位,三列填的內容並不一樣。判斷原則很單純:

原始面積類的欄位(直接由區域面積加總而來)→ 三列各自顯示自己的數字。
計算類的欄位(免計上限、各項回計、當層樓地板面積、容積樓地板面積)→ 當層列與夾層列顯示「合併檢討」四個字,只有小計列有實際數字。

因為這些計算值分開算沒有意義:夾層的陽台免計上限不能單獨用夾層的室內面積去算,法規是以合併後的樓層來檢討的。

會顯示「合併檢討」的欄位
分類欄位
當層樓地板面積(A)室內樓地板面積 1/8 或 8m²、陽台超過 1/8 回計、陽台(最終)、當層樓地板面積
回計容積面積(C)當層樓地板面積 10%、當層樓地板面積 15%、陽台超過 10% 回計、梯廳超過 10% 回計、陽台+梯廳超過 15% 回計、陽台+梯廳
容積樓地板面積容積樓地板面積
逐列各自顯示的欄位

室內樓地板面積、陽台(原始)、陽台>2m,以及免計容積面積分類裡的梯廳、安全梯和管委會空間、機電設備空間和管道間、停車空間、車道、防空避難室等,都是各列填各自的面積。您可以直接從當層列與夾層列看出「這一層裡有多少是夾層貢獻的」。

雙擊可看明細:在任一列上雙擊,都會跳出該列的面積明細與算式視窗。雙擊小計列時,看到的是合併之後的面積與算式;雙擊當層或夾層列,看到的則是該列自己的區域組成。

小計是怎麼算出來的

小計列的計算分成兩步:

先把原始面積相加:室內、陽台、陽台>2m、梯廳、安全梯和管委會空間、機電設備空間和管道間、停車、車道、防空避難室⋯這些「直接來自區域」的面積,當層與夾層各自的數字相加。
再以合併後的面積,從頭跑一次完整的容積計算:陽台免計上限、陽台超過 1/8 回計、當層樓地板面積、10%/15% 門檻與各項回計、最後的容積樓地板面積,全部以第 1 步合併後的數字重算。

換句話說,小計列的算法和一般樓層完全一樣,差別只在於它的「原始面積」是兩層加起來的。各項計算的細節與算式,請見〈06 面板:容積檢討〉。

為什麼一定要合併算

舉個例子(單棟、非工廠類):

室內樓地板面積陽台(原始)
地上七層(當層)300.00 m²45.00 m²
地上七層夾層80.00 m²0.00 m²
地上七層小計380.00 m²45.00 m²

陽台的免計上限是「室內樓地板面積 × 12.5%」:

若用當層自己算:300.00 × 12.5% = 37.50 m²,陽台 45.00 m² 超出,要回計 7.50 m²。
合併之後算:380.00 × 12.5% = 47.50 m²,陽台 45.00 m² 在上限內,回計 0

兩種算法結果不同,而工具採用的是後者——這正是「當層列與夾層列不顯示這些數字、一律標示合併檢討」的原因。

戶數、樓高、用途

戶數:夾層的戶數不會被計入該棟總計,總計取的是小計列(也就是當層)的戶數。在〈專案設定〉的〈04 設定戶數、樓高、用途〉面板中,夾層那一列的「戶別」欄位是停用的,不能單獨編輯。
樓高、用途:夾層列可以照常設定自己的樓高與用途。
小計列:小計列是自動產生的合併結果,不接受手動編輯,也不會帶樓高(做表格時這一格建議留空,或改綁當層)。

多棟案件的顯示位置

夾層的三列在多棟案件中出現的位置,取決於案型:

連棟透天/多棟:每一棟各自獨立檢討,所以各棟自己的分頁就會出現當層/夾層/小計三列。
分層合併/多棟(含共用梯廳):因為檢討本來就是跨棟依樓層合併進行的,小計列只出現在「各棟總計」分頁;切到單棟分頁時,該棟的夾層自成一列,但不會有小計列,該棟的總計也不含夾層。要看夾層併入後的結果與檢討,請切到「各棟總計」。

棟別怎麼切換、各案型的差異,詳見〈11 多棟建築案型〉。

自動文字如何填入

放到圖紙上的表格,是靠「自動文字」去取值的。夾層在這裡的關鍵只有一句話:當層、夾層、小計是三個各自獨立的樓層,要綁哪一列的值,就選哪一個樓層。

三個樓層都會出現在樓層清單中

各層容積檢討相關的自動文字屬於「樓層相依」欄位(列表中該項目右側會有連結圖示),它的值要看儲存格綁定的是哪一個樓層。放置表格、或在表格編輯器指定儲存格的樓層屬性時,下拉清單中會同時列出:

A棟 - 地上七層          ← 當層
A棟 - 地上七層夾層      ← 夾層
A棟 - 地上七層小計      ← 當層+夾層小計

小計列也是一個正式的樓層項目,可以像一般樓層一樣被綁定。若您綁的是「樓層名稱」這個自動文字,小計列取到的字串就是「地上七層小計」。

計算類欄位一定要綁「小計」

面板上顯示的「合併檢討」四個字只是畫面上的提示,自動文字不會取到這四個字——它取的是該樓層自己算出來的數字。所以:

「容積樓地板面積」「當層樓地板面積」「陽台超過 1/8 回計」「各項 10%/15% 回計」這類計算值,務必綁到「⋯小計」樓層。綁到當層或夾層會拿到一個沒有意義的數字,而且看起來很正常,不容易發現。
室內樓地板面積、陽台(原始)、梯廳、停車空間等原始面積,才可以按需要分別綁當層與夾層。
表格上的常見版面

「各層容積檢討表」在遇到有夾層的樓層時,會把三列合併成一張表(而不是三張):左邊一欄是項目名稱,右邊分成「當層/夾層/小計」三欄;原始面積類的項目三欄都填,計算類的項目只填小計欄、當層與夾層欄留空。多棟時則再加上棟別欄,最後一欄放各棟總計的小計。

「各層樓地板面積」面積總表則是逐列列出樓層,夾層與小計都各佔一列;小計列的「樓高」欄一律留空。

放置表格與自動文字的操作方式,詳見〈表格工具〉系列文章的〈04 自動文字列表〉。

綁定不會因為重新匯入區域而失效

工具內部會記住「哪一棟、哪一層、哪一種樓層(一般層/夾層小計/總計層)」對應到哪一個識別碼,並存進 BIMTeki 專案檔。因此您之後重新匯入區域、重算面積,已經綁好的自動文字(包含綁在「⋯小計」上的)仍會對回同一列,不需要重做。

操作流程

1
登記夾層:在〈專案設定〉的〈05 設定樓層〉把該樓層的「夾層」欄勾起來;若夾層與其他樓層共用 Archicad 樓層,就用「新增夾層」補一列。
2
畫區域、設樓層:把夾層的區域指定到該夾層樓層(見〈02 放置區域〉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)。
3
看容積檢討面板:切到〈06 面板:容積檢討〉,確認該層已展開成當層/夾層/小計三列,且小計列的數字合理。多棟時記得切到正確的棟別。
4
核對面積上限:另到〈08 面板:夾層檢討〉確認夾層與挑空面積沒有超過法定上限。
5
出表:放置各層容積檢討表或面積總表,計算類欄位綁「⋯小計」樓層。

規則與提醒

只有小計進總計:當層列與夾層列都只是明細,全案容積只加總小計列,不會重複計算。
「合併檢討」不是錯誤:當層與夾層列的計算欄位顯示「合併檢討」是正常的,代表這些值必須在小計列一起算。
自動文字看不到「合併檢討」:這四個字只出現在面板上,綁錯樓層時自動文字會安靜地帶入無意義的數字,出表前請確認計算類欄位綁的是「⋯小計」。
夾層樓層沒有區域就不會出現:某一棟在夾層樓層沒有畫任何區域時,該棟不會有夾層列,也不會有小計列,屬正常。
夾層戶數不計:戶數以當層(小計列)為準,夾層列的戶別欄位停用。
多棟先確認棟別:分層合併/多棟的小計列只在「各棟總計」分頁,單棟分頁看不到。
面積不對先回區域檢查:小計只是把兩層加起來重算,數字怪異時多半是某個區域的請照空間名稱、樓層或棟別設錯了,請回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檢查。

常見問題

Q:為什麼同一層出現三列?是不是重複計算了?
不會。三列分別是當層明細、夾層明細與兩者合併的小計,總計只取小計列。當層與夾層列以灰字呈現,就是在提醒您「這兩列已經被小計代表了」。
Q:當層那一列的「容積樓地板面積」為什麼是空的(顯示合併檢討)?
因為夾層與當層必須合併之後才能檢討容積,分開算不符合法規也沒有意義。這一欄的數字請看小計列。
Q:我在表格裡綁了容積樓地板面積,數字卻比面板小很多?
多半是儲存格的樓層屬性綁到「當層」而不是「⋯小計」。改綁小計樓層即可。
Q:夾層的挑空面積在哪裡看?
挑空與夾層的面積上限檢討都在〈08 面板:夾層檢討〉,本篇只處理夾層併入容積的部分。
Q:小計那一層可以自己改數字嗎?
不行。小計是由當層與夾層自動合併算出來的,要改請回去調整對應的區域。
Q:夾層可以有自己的樓高與用途嗎?
可以,在〈專案設定〉的〈04 設定戶數、樓高、用途〉中,夾層列的樓高與用途都能設定;只有戶數不能單獨設,因為夾層戶數不另計。

接下來該看哪一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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