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 BIMTeki 官網
Esc
教學文件 容積檢討工具
本頁內容

多棟建築案型

更新於 115 年 09 月 10 日

一個基地上有兩棟以上的建築時,容積檢討多了一個問題:各棟是合起來算,還是分開各算各的?BIMTeki 把這件事放在建檔時的「案型」裡決定,之後所有面板都會依案型自動採用對應的算法,您只要在各面板底部切換「棟別」,就能分別看到單棟與各棟總計的結果。

本篇依序說明五件事:案型在哪裡設定、棟別清單怎麼建、區域怎麼指定到棟、五種案型的容積檢討方式差在哪,以及出表時樓層屬性怎麼對應到棟別。

一、案型設定位置

案型只有一個設定位置,而且只有一次機會:新建專案時跳出的「選擇案型」視窗

按下「新建檔案」後,第一個出現的就是這個視窗。畫面上五種案型以圖示卡片並排,左下角有「是否為工廠」勾選框,右下角是「繼續」。點選對應的卡片、按繼續,才會進入初始設定精靈。

選擇案型視窗:五種案型以圖示卡片並排,左一「非共用梯廳/單棟」為預設選取、其餘四種標有 pro;左下有「是否為工廠」勾選框,右下為「繼續」按鈕

五張卡片的內容如下:

卡片名稱梯廳棟數多棟檢討方式授權
非共用梯廳/單棟非共用單棟基本案型
非共用梯廳/多棟(分層檢討)非共用多棟跨棟分層檢討需 pro
共用梯廳/單棟共用單棟需 pro
共用梯廳/多棟(分層檢討)共用多棟跨棟分層檢討需 pro
連棟透天(分棟檢討)非共用多棟分棟檢討需 pro

案型一次決定兩件事:

梯廳與陽台怎麼回計——共用梯廳與非共用梯廳的算法不同,詳見〈06 面板:容積檢討〉。
多棟怎麼彙整——卡片名稱括號裡的「分層檢討」「分棟檢討」講的就是這件事,詳見本篇第四節。

要確認目前專案是哪一種,看容積檢討面板左下角的「案型:」即可,例如「案型:共用梯廳/多棟」「案型:非共用梯廳/多棟(連棟透天)」。

幾個重要限制
建檔後無法修改:案型是專案最底層的設定,沒有任何設定視窗可以事後更改。選錯而且已經投入不少檢討時,較保險的作法是重新建立一個正確案型的專案,詳見〈新建 BIMTeki 專案〉的〈01 新建 BIMTeki 專案〉。
與訂閱授權有關:除了「非共用梯廳/單棟」之外都需要 pro,選到授權範圍外的案型時工具會提示「目前訂閱不包含此案型授權」。
「是否為工廠」不是案型:這個勾選框改的是容積檢討設定裡的「工廠類建築」,建檔後隨時可以在設定面板改,詳見〈10 工廠類建築〉。
單棟案型不會出現棟別:選單棟案型時,各面板底部不會有棟別選單,也不需要建立棟別清單。

二、棟別設定

選了多棟案型後,第一件事是把整案有哪幾棟、各叫什麼名字建起來。這份清單建在「設定棟別」視窗。

從哪裡開啟
新建專案〈初始設定精靈〉第 4 步「設定棟別與樓層」的「設定棟別…」按鈕(此步驟只有多棟案型才會出現)。
容積檢討工具〉面板最上方共用按鈕列的「設定棟別」按鈕。
Archicad 主選單「BIMTeki Studio → 專案設定 → 設定棟別…」。

三個入口改的都是同一份資料。

視窗與操作

視窗主體是一份清單,左欄「編號」由系統自動給、無法自己指定,右欄「棟別名稱」才是您要填的內容。右上角「+」新增一列、「-」刪除選取的列,直接點選項目即可就地改名,改完按「確定」回寫。

設置棟別視窗:右上角有「+」與「-」兩顆按鈕(未選取項目時「-」呈灰色),清單分「編號」與「棟別名稱」兩欄,逐列為編號 1、2,名稱 A 棟、B 棟,右下角為「確定」按鈕

改名是安全的,刪除要小心。 棟別在系統內部是以固定的識別碼記錄,不是用名稱本身對應,所以把「A 棟」改成「1 棟」,底下已經指定過去的區域、戶數樓高用途、車位資料都會跟著新名稱走;但整筆刪掉某個棟別,這些對應關係就會消失,必須重新指定。完整說明見〈專案設定〉的〈07 設定棟別〉。

建好之後,哪些地方會出現棟別

棟別清單建好,以下這些地方的棟別選單才有東西可選:

03 修改區域參數〉——把每個區域指定到哪一棟(見下一節)。
專案設定〉的〈03 停車位數設定〉〈04 設定戶數、樓高、用途〉——右上角的棟別選單,逐棟設定。
各檢討面板底部的「棟別」選單——切換要看哪一棟的檢討結果。

面板與設定視窗的棟別選單中,除了各棟(A 棟、B 棟…)之外,還有一個「各棟總計」。切到各棟總計時,畫面呈現的是加總結果:非總計的列是由各棟資料自動算出來的派生列,會以較淺的樣式標示、不能直接編輯——要改數值請切回對應的單棟去改。

三、區域設定棟別

棟別清單只是「有哪幾棟」,還要告訴工具每一個容積區域屬於哪一棟,面積才會被歸到對的棟去計算。

兩個設定的地方
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的清單:選取某一列後,棟別欄會變成可編輯的下拉選單;一次選取多列可以一起改。
工具快捷面板的「棟別」頁籤:在平面圖或 3D 視圖中點選區域(可框選多個),切到棟別頁籤直接選,選好即生效,不需另外按儲存。

兩邊改的是同一份資料,改完另一邊會同步顯示。詳細操作見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。

特別規則:區域要先匯入才能設定棟別
容積區域必須先匯入到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的清單中,才可以設定棟別。

這是棟別獨有的限制——請照空間名稱、戶別、專有/共用都寫在區域元素本身,沒匯入也能先設;只有棟別不行。還沒匯入的區域,快捷面板上的棟別下拉選單會消失,改成顯示提示文字「將此區域匯入至 BIMTeki 才可設定棟別」。

工具快捷面板的棟別頁籤以紅框標出,下拉選單被替換成提示文字「將此區域匯入至 BIMTeki 才可設定棟別」;下方覆寫面積顯示「0.00m² (尚未進行面積分割)」

為什麼要這樣設計? 多棟案件常見的畫法,是先用熱連結模塊畫好一棟「標準棟」的容積區域,再放置成好幾棟。同一個模塊放出來的每一棟,棟別必須能各自獨立設定,不能因為來自同一個模塊來源就被綁死成同一棟。因此棟別不是記在區域元素身上,而是記在 BIMTeki 專案資料裡,區域得先匯入、在專案裡有了對應的記錄,棟別才有地方存放。

沒設棟別會怎樣

沒指定棟別(或指定錯棟)的區域,不會被算進任何一棟的合計,面板上看起來就是某一棟少了一塊面積,而且不會跳任何錯誤訊息。多棟案件請養成習慣:匯入區域後到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把清單依棟別欄看過一遍,確認沒有空白的列。

四、不同案型的容積檢討方式

多棟的算法只有兩種:跨棟分層檢討分棟檢討。差別在於「以什麼為一個檢討單位」——是把同一樓層的各棟合起來當一層算,還是讓每一棟各自跑完整的一份檢討。

案型檢討單位彙整方式「各棟總計」的每一列是
非共用梯廳/單棟樓層各層容積相加(無棟別)
共用梯廳/單棟樓層各層容積相加(無棟別)
非共用梯廳/多棟(分層檢討)跨棟的同一樓層各層容積相加一個樓層
共用梯廳/多棟(分層檢討)跨棟的同一樓層各層容積相加一個樓層
連棟透天(分棟檢討)單獨一棟各棟容積相加一棟的小計
跨棟分層檢討(非共用梯廳/多棟、共用梯廳/多棟)

把「各棟的同一樓層」視為一層來檢討,順序是:

1
同一樓層,先把各棟的原始面積(室內樓地板面積、陽台、梯廳、機電、停車空間…)加總
2
用加總後的面積算出這一層的當層樓地板面積
3
以這個合併後的當層樓地板面積為母數,做陽台 1/8、10%、15% 等免計與回計判斷,得到該層的容積樓地板面積。
4
各層的容積樓地板面積相加,就是全案設計容積樓地板面積。

面板上會看到的樣子:切到單一棟(A 棟、B 棟…)時,只看得到該棟自己的原始面積;凡是需要「當層樓地板面積」當母數才算得出來的欄位——當層樓地板面積、陽台超過 1/8 回計、各項 10%/15% 回計、容積樓地板面積——都會顯示「-」。要切到「各棟總計」才看得到真正的檢討數字,此時第一欄仍然是「樓層」,逐層列出。

共用梯廳/多棟案型、棟別選單選「A棟」的容積檢討面板:第一欄為「樓層」,室內樓地板面積、陽台(原始)、梯廳、安全梯和管委會空間等原始面積欄都有數字,但紅框標出的「陽台超過1/8」「陽台(最終)」「當層樓地板面積」以及「陽台超過10%」「梯廳超過10%」「陽台+梯廳超過」「停車空間回計」「容積樓地板面積」各欄整欄顯示「-」;底部紅框標出「案型:共用梯廳/多棟」與棟別選單「A棟」
同一專案切到「各棟總計」的容積檢討面板:第一欄仍為「樓層」,逐層列出地下二層到屋突三層並以「總計:」列收尾,原本顯示「-」的當層樓地板面積、陽台超過1/8、容積樓地板面積等欄位都出現完整數字(地上七層與其夾層因合併檢討顯示「合併檢討」、由「地上七層小計」列呈現結果);底部紅框標出「案型:共用梯廳/多棟」與棟別選單「各棟總計」

單棟分頁的「-」不是錯誤,也不是資料沒進來,而是這套算法本來就只在合併後的那一層成立。

共用梯廳/多棟另外要注意:共用梯廳的 10%/15% 回計也是在總計層進行的——梯廳先從合併後的當層樓地板面積扣掉,超過比例的部分再回計進來。這是它和連棟透天(完全沒有共用部分)最大的差異。

分棟檢討(連棟透天)

每一棟各自跑完整的一份容積檢討,彼此獨立、互不影響:

1
對每一棟,逐層算出該棟各層的當層樓地板面積與各項回計,得到該棟的容積樓地板面積。
2
各棟的容積樓地板面積相加,就是全案設計容積樓地板面積。

面板上會看到的樣子:切到單一棟時,看到的就是那一棟完整的逐層檢討,第一欄是「樓層」,數字齊全、不會有「-」,最後以該棟的「總計:」列收尾,連屋突層檢討也會直接給出這一棟的結果。

連棟透天案型、棟別選單選「B1」的容積檢討面板:紅框標出第一欄「樓層」,逐列為騎樓、地上一層到地上四層、屋突層,最後一列為該棟的「總計:188.54」,各欄數字齊全;下方容積率檢討顯示該棟的屋突允建面積與「24.88m²≤25.00m²,符合規定...OK」;底部顯示「案型:非共用梯廳/多棟(連棟透天)」,棟別選單為「B1」

切到「各棟總計」時,第一欄會從「樓層」改成「棟別」——每一列代表一棟的小計,最後一列是全案的「總計:」。

連棟透天案型的容積檢討面板切到「各棟總計」:第一欄標題為「棟別」,逐列為 B1、B2、B3…S1 各棟的小計,最後一列為「總計:」;底部顯示「案型:非共用梯廳/多棟(連棟透天)」,棟別選單為「各棟總計」
兩者真正的差別:回計門檻的母數

分層與分棟看起來只是加總順序不同,但影響很實際——陽台 1/8、10%、15% 這些門檻是用哪一個面積當母數

分層檢討:母數是「各棟合併後」的當層樓地板面積。母數變大,門檻跟著變大,某一棟陽台畫多了,會被其他棟的樓地板面積稀釋掉,各棟互相影響。
分棟檢討:母數是「該棟自己」的當層樓地板面積。每一棟自己的陽台只跟自己的樓地板面積比,某一棟超標不會牽動別棟。

也因為母數不同,同一套模型在兩種案型下算出來的容積會不一樣,這正是案型不能中途切換的原因。

屋突要不要分棟,是另一個獨立開關

屋突檢討有自己的設定:面板上方「設定」(齒輪)→「容積檢討設定」→「各棟分開檢討屋突面積」。勾起來之後,屋突改成逐棟檢討,此時在「各棟總計」分頁看屋突結論列會顯示「目前選擇各棟檢討,請切換至各棟查看屋突檢討結果」,屬正常。詳見〈13 屋突檢討〉。

五、自動文字與樓層屬性設定

檢討完要出表。表格上那些「各層樓地板面積」「當層樓地板面積」「陽台面積」之類的數字,是靠自動文字去取值的,而多棟案件在這裡有一個必須先弄懂的觀念:這類自動文字要指派「樓層屬性」,而樓層屬性的清單,是依照已匯入區域的棟別動態產生的。

為什麼要指派樓層屬性

各層面積相關的自動文字屬於「樓層相依」欄位(自動文字列表中該項目右側會有連結圖示)——同一個欄位在二樓和三樓是不同的數字,所以它必須知道「你要哪一層的值」。這個對象是綁在儲存格上的:您在表格編輯器或放置表格時,替該儲存格指定一個樓層屬性,格子裡所有樓層相依的自動文字就都依這個樓層解析。

沒有連結圖示的項目(業主姓名、基地面積…)取的是全案的值,不需要指定樓層。完整說明見〈表格工具〉的〈08 自動文字列表〉與〈09 編輯樣板表格〉。

樓層屬性清單怎麼產生

樓層屬性的下拉清單不是 Archicad 的樓層表,而是 BIMTeki 依照已匯入區域所設定的棟別現算出來的一份清單。多棟案件的清單大致是這樣:

A棟地下二層
A棟地下一層
A棟地上一層
A棟地上二層
   ⋮
A棟地上七層
A棟地上七層夾層     ← 該棟有夾層區域時才出現
A棟屋突一層
A棟屋突二層
A棟屋突三層
A棟總計:           ← 該棟全部樓層的合計
B棟地下二層
B棟地下一層
   ⋮
(各棟列完之後,接著是各棟總計與全案總計的項目)
表格樣板編輯器:工具列尾端的樓層屬性下拉選單以紅框標出,目前選為「A棟地下二層」,選單展開後依序列出 A棟地下二層、A棟地下一層、A棟地上一層⋯A棟地上七層、A棟地上七層夾層、A棟屋突一層、A棟屋突二層、A棟屋突三層、A棟總計:,接著才是 B棟地下二層

幾個要點:

名稱=棟別名稱+樓層名稱,所以清單裡看得出這一列屬於哪一棟。
每一棟結尾都有一列自己的「總計:」,代表該棟全部樓層的合計。
「各棟總計」與全案總計也是可以綁的對象,內容對應面板上的各棟總計分頁:分層檢討時是各個樓層,分棟檢討時是各棟。
夾層列只有該棟真的畫了夾層區域才會出現。夾層的「當層/夾層/小計」該綁哪一列,另見〈14 夾層的容積檢討〉。
所以順序很重要

因為清單是依區域的棟別長出來的,操作順序必須是:

先把區域匯入 → 設好每個區域的棟別 → 再去放表格、綁自動文字。

反過來做,會遇到「下拉清單裡根本找不到那一棟、那一層」的情形——不是功能壞了,而是那一棟在那一層還沒有任何已匯入的區域,工具自然不會生出這一列。

該綁哪一列
分層檢討案型(非共用梯廳/多棟、共用梯廳/多棟):當層樓地板面積、容積樓地板面積、各項回計這類計算值,要綁到「各棟總計」下的樓層;綁到單棟的樓層會拿到面板上顯示為「-」的那一格,取不到有意義的值。室內樓地板面積、陽台(原始)、梯廳等原始面積才可以綁到各棟自己的樓層,用來做分棟明細。
分棟檢討案型(連棟透天):各棟自己就有完整的檢討結果,逐棟的表格直接綁該棟的樓層或該棟的「總計」;全案的數字綁「各棟總計」或全案總計層。
綁好之後不會因為重算而失效

工具內部是用識別碼記住「哪一棟、哪一層、哪一種樓層」,並存進 BIMTeki 專案檔。因此之後重新匯入區域、重算面積,已經綁好的自動文字仍會對回同一列,不需要重做;改棟別名稱也不會失效。但如果整筆刪除某個棟別,該棟底下的樓層就不存在了,綁在上面的自動文字會失去對應,需要重綁。

操作流程

1
建檔時選定案型:在「選擇案型」視窗依案件實際性質選擇,這是唯一的設定機會。
2
建立棟別清單:多棟案型到「設定棟別」把各棟名稱一次建好。
3
畫區域並匯入:依〈02 放置區域〉畫好容積區域,到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按「選取區域」匯入清單。
4
為每個區域指定棟別:在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或工具快捷面板逐一(或多選批次)指定,確認沒有漏設。
5
逐棟設定樓層資訊:在〈專案設定〉的〈04 設定戶數、樓高、用途〉〈03 停車位數設定〉用棟別選單切換各棟分別填寫。
6
查看檢討結果:在各面板底部切換棟別,分別檢視單棟與「各棟總計」,確認合併/分開的邏輯與您預期一致。
7
出表:放置表格時依上一節的原則指派樓層屬性,計算類欄位注意要綁對層。

規則與提醒

案型建檔後不能改:分開算還是合併算是由案型決定的,不是在面板上臨時切換。選錯會讓整體檢討方式不符預期,只能重建專案。
區域的棟別要設對:沒指定棟別或指定錯棟的區域不會被算進任何一棟,而且不會有錯誤提示。
區域要先匯入才能設棟別:這是棟別獨有的限制,其他參數沒有。
單棟分頁出現「-」是正常的:分層檢討案型下,需要合併後母數才算得出來的欄位只在「各棟總計」呈現。
派生列不能直接改:「各棟總計」中的加總列是自動算出來的,要修改請回單棟編輯。
樓層屬性清單跟著棟別走:先匯入區域、設好棟別,樓層屬性下拉裡才會有對應的項目。
改棟別名稱安全、刪除要小心:改名不影響已綁定的區域與自動文字,刪除則會讓底下的對應關係全部失效。

常見問題

Q:建檔時選錯案型,可以中途改嗎?
不行,案型是專案很底層的設定,沒有任何設定視窗可以修改。若已經投入不少檢討才發現選錯,較保險的作法是重新建立一個正確案型的專案。
Q:連棟透天和分層檢討差在哪?
連棟透天是「每棟完全獨立各自檢討,再把各棟容積相加」;分層檢討是「同一樓層先把各棟面積合起來算成一層,再把各層容積相加」。差別會實際反映在陽台 1/8、10%、15% 的門檻母數上,兩種案型算出來的容積不會一樣。
Q:為什麼切到某一棟時,當層樓地板面積整欄都是「-」?
這是分層檢討案型的正常現象,代表這些值必須在「各棟總計」合併後才成立。切到各棟總計就看得到數字。
Q:為什麼某棟的面積沒被算進總計?
多半是該棟的區域沒指定棟別、或指定到別棟。請到〈05 面板:選取區域〉逐一確認每個區域的棟別欄。
Q:樓層屬性的下拉清單裡找不到某一棟的某一層?
代表那一棟在那一層沒有任何已匯入的區域。清單是依已匯入區域的棟別動態產生的,先把區域匯入並設好棟別,該列就會出現。
Q:改了棟別名稱,已經綁好的自動文字會跑掉嗎?
不會。棟別在內部是以識別碼記錄,改名稱安全。但刪除整個棟別會讓綁在該棟樓層上的自動文字失去對應。

接下來該看哪一篇?

這篇有幫助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