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板:選取區域
「選取區域」面板是容積檢討中最常使用的操作面板。它的工作很單純,卻很關鍵:把您在 Archicad 中畫好的區域(Zone)一一抓進來,整理成一份清單,然後為每個區域確認或修改它的請照空間名稱。這份清單整理得越乾淨,後面的容積、建蔽、夾層、地下層各項檢討就越準確(戶別、棟別、樓層的設定另見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)。
本篇說明如何把區域匯入面板、如何批次設定屬性,以及面板上各個按鈕的用途。
開始之前
請先在 Archicad 平面上畫好要檢討的區域(詳見〈02 放置區域〉)。選取區域面板處理的是「已經存在的區域」,沒有區域時面板會是空的。
面板的組成
選取區域面板上半是「操作按鈕列」,下半是「區域清單」。編輯是直接在清單上進行的:點選某一列後,那一列的「始位樓層」「區域名稱」「請照空間名稱」「戶別」等欄位就會就地變成下拉選單或輸入框,改完立刻生效,不必另外按儲存。
區域清單的欄位
| 欄位 | 說明 | 可否就地編輯 |
|---|---|---|
| 棟別 | 區域所屬的棟(多棟案件) | 可(需區域已匯入,見〈03 修改區域參數〉) |
| 始位樓層 | 區域所在樓層 | 可 |
| 區域名稱 | 圖面上顯示的名稱 | 可 |
| 請照空間名稱 | 法規分類(決定計容積/建蔽與否) | 可 |
| 戶別 | 所屬戶號 | 可 |
| 區域面積 | 由 Archicad 區域算出的面積 | 不可(來自圖面) |
| 分割面積 | 由 BIMTeki 面積分割工具算出的面積 | 不可(來自面積分割) |

操作按鈕
| 按鈕 | 用途 |
|---|---|
| 選取區域 | 在 Archicad 中框選或點選 Zone,把它們抓進清單 |
| 更新區域 | 重新整理清單,同步 Archicad 中已變動的區域,並重新讀取分割面積等由其他工具算出的數值 |
| 刪除選定區域 | 移除清單中目前選取的區域記錄 |
| 刪除所有區域 | 清空清單中所有區域記錄 |
| 自訂請照空間 | 新增非標準的請照空間分類(標準分類不夠用時),詳見下方說明 |
| 在 3D/平面圖中顯示 | 在 Archicad 對應視圖中高亮選取的區域,方便核對 |
| 排序列表 | 依樓層順序自動排序清單 |
操作流程
到 Archicad 中框選或逐一點選要檢討的 Zone,按「選取區域」按鈕,工具會自動讀取它們的面積與所在樓層並列進清單。第一次匯入時,工具也會偵測案件的最底層與最上層,建立樓層下拉選單。
在清單中選一個或多個區域,直接在該列的欄位上設定:
修改後會即時保存並反映在清單上。按「更新區域」重新同步時,內容有變動的欄位會以紫色文字標示,方便您一眼看出這次同步改到了哪些地方。
標準的請照空間名稱分類(A1~I 等主要空間,以及陽台、梯廳、機電空間等次要/公共空間)是依常見建照案件整理出來的,多數案件都夠用。但遇到比較特殊、標準分類無法對應的空間時,就需要用「自訂請照空間」自己定義一個新分類。
按下按鈕後會做什麼:會開啟一個獨立的小面板,讓您輸入這個新分類的名稱,並勾選它的計算規則,包括:
您可以視這個特殊空間的性質,勾選它應該被算進哪些項目、不該被算進哪些項目。設定完成並儲存後,這個自訂分類就會出現在「請照空間名稱」的下拉選單中,之後本案任何區域都可以選用它,用法和標準分類完全相同。
對計算的影響:這裡的勾選會直接影響後續各項檢討的加總結果。舉例來說,若某自訂分類勾選了「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」,之後只要有區域選用這個分類,它的面積就會被算進〈06 面板:容積檢討〉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加總中;若沒有勾選,即使區域已經畫在圖上、也匯入了清單,這塊面積仍然不會出現在對應的檢討加總裡。因此新增自訂空間時,務必依實際的法規角色仔細勾選,勾選錯誤會讓容積、建蔽等檢討數字跟著算錯。
完成後檢查清單:是否每個區域都有正確的請照空間名稱、有沒有漏掉或重複的區域。若某區域已在 Archicad 中刪除,按「更新區域」時會自動偵測並移除。需要在圖面上確認某筆是哪一塊時,按「在 3D/平面圖中顯示」高亮即可。